关于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
日期:2020-12-04 点击次数: 来源:公会秘书处
各会员单位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,弘扬宪法精神,维护宪法权威,推动宪法全面实施,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、司法部、全国普法办公室、证监会相关要求,定于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前后组织开展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,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,现就开展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
二、重点宣传内容
(一)习近平法治思想,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;
(二)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;
(三)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;
(四)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,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;
(五)与资本市场工作密切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。
三、活动内容
(一)做好学习宣传
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,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。准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、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。
(二)组织专题学习
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,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。
(三)领导带头学习
开展宪法、民法典、疫情防控、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等专题学习,公司高管带头学习,把学习上述法律法规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。
(四)参与宣讲培训
视情邀请法学专家学者、法律顾问开展宪法学习宣讲培训;有条件的可在公众开放日参观司法行政机关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、法治文化公园、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或组织人员旁听法院庭审,开展生动直观的宪法法律教育。
(五)宣传资料展示
及时登录中国普法网下载相关宪法宣传资料,通过在办公和营业场所张贴、悬挂宪法宣传招贴画、宣传标语,在电子显示屏等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,摆放宪法文本和宣传资料,让员工和投资者随处受到宪法宣传教育。
(六)参与各类普法活动
积极参加各司法机关、证监局以及我会等相关部门组织的普法活动。我会已与上海期货交易所在浦电路500号一楼设置了宣传海报,并将通过网站、微信公众号转发“宪法宣传周”相关视频,请各单位组织学习。
四、活动总结
请各会员单位于12月7日下班前,通过我会OA系统提交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总结(word版)及照片。
联系人:徐毓 68400125
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
2020年12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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