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深入宣传贯彻《期货和衍生品法》的通知

关于深入宣传贯彻《期货和衍生品法》的通知

日期:2022-07-13   点击次数:   来源:公会秘书处

 

各会员单位:

为抓实《期货和衍生品法》的学习宣传,我公会在上海市证监局的指导下,已于4月22日启动普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,并提出总体要求。鉴于《期货和衍生品法》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, 为确保学习宣传的成效,营造行业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,有关安排如下:

一、认真学习领会,准确理解把握

  各会员单位要继续开展《期货和衍生品法》普法活动,着力学深悟透,强化法治思维,推动公司稳健发展和规范经营,切实承担起行业责任。

  二、积极组织参与,落实总结报送

  为体现上海地区期货行业宣传贯彻《期货和衍生品法》的整体氛围,我公会鼓励各会员单位在官微、官网上开辟关于《期货和衍生品法》学习的专题和专栏,组织各种形式的《期货和衍生品法》宣传贯彻活动。

各会员单位要及时总结、报送《期货和衍生品法》相关方面的经验做法,并且做好资料留痕。

三、征集总结、视频、图片等材料

(一)征集对象

各期货经营类会员单位

(二)征集内容

1.活动总结、学习心得

在积极组织开展《期货和衍生品法》解读、宣传、培训等工作基础上,形成阶段性活动总结或学习心得,体现特色作法、宣传亮点、活动效果等。

2.视频制作

围绕学习《期货和衍生品法》主线,制作宣传视频。内容可以包括学习、宣传、推广的场景,邀请高管人员、员工、普通交易者金融机构客户、产业客户发表感想等,也可以选择其他方面的特色素材。

视频要求高清制式(1080p)、每条时长不超过5分钟,公司LOGO在视频中有适当露出,可补充活动图片(不小于2M)。

    (三)活动报送

宣传联系人:请各会员单位单位确定1名《期货和衍生品法》宣传活动联系人,负责公司官方平台各项宣传发布及与我公会联系沟通工作,相关信息表(见附件)于7月18日中午前提交。

活动总结、学习心得请于7月18日中午前报送,后续欢迎持续供稿

活动视频请于7月22日前报送。

报送邮箱:xuy@shanghaifa.org.cn。

联系人:徐  毓 68400125/13641756722

王成宇 50765256/18702141240

(四)成果展示

我公会将于7月18日起开展《期货和衍生品法》集中专题宣传,相关材料将在我公会网站、公众号及合作媒体上进行展示,同时推送至中期协。我公会将对提交的视频进行后期制作,形成行业主题宣传片

特此通知。

 

附件:《期货和衍生品法》宣传活动联系人信息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

 

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

2022年7月13日

 

附件:

《期货和衍生品法》宣传活动联系人信息表

 

 

单位名称

姓名

职务

电子邮箱

移动电话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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